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供地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5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2011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的编制,旨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保障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及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土地储备计划: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国土资发〔2013〕4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供地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154号)要求,按照《湖南省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组织开展了2014、2015、201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旨在更好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加强土地调控,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 近三年相关业绩: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4年:长沙市本级、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临武县、祁东县;

    2015年:长沙市本级、湘江新区、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郴州市本级、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祁东县

    2016年:长沙市本级、湘江新区、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宜章县、汝城县、安化县、祁东县。

    土地储备计划:

    2014年:长沙市本级、湘江新区、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宁乡县、郴州市本级、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安化县;

    2015年:长沙市本级、湘江新区、高新区、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郴州市本级、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

        2016年:长沙市本级、湘江新区、高新区、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怀化工业园区。浏阳市、长沙县、宜章县、汝城县、安化县、祁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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