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定地价评估与公示

  •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界定: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

      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公示地价体系,是我国地价管理的基础。标定地价体系的建立,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丰富土地市场价值参考标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具体应用方向可包括:土地出让底价决策、宗地评估、土地转让课税等。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10号)等文件部署要求,全国各地级以上城市应在2018年前全面启动标定地价公示工作。

      我公司在标定地价评估与公示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我公司作为国土资源部(即现自然资源部)部署的试点城市技术承担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公司负责人刘震宇等同志参与了《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的起草工作。

  •   2012年至2014年,承担了国土资源部(现名自然资源部)部署的国家级长沙市标定地价评估与公示试点项目。2014年2月18日,试点成果通过了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在北京举行的专家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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